1.1月份至11月份之出差旅費報告表,請按月份彙整核銷;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之出差旅費報告表,另請請於12月18日前送出核銷(以上均需在110年度內核銷完成)。
2.12月16日至12月31日之出差旅費報告表,請在次年1月2日(或第1個上班日前送出核銷)。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