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暫停實體課程期間, 經濟弱勢學生可領用幸福餐券,
「111年寒假」曾經申請幸福餐券的國三同學, 以及已申請「111年暑假」幸福餐券的國一、國二同學, 可於5/23(一)8:10以後返回學校領取餐券, 若因家中突發狀況有緊急需求的同學, 亦可於週一到校直接填寫申請書領取餐券。(亦可請家人代領, 請注意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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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餐券面額:
1.統一、全家、OK超商及楓康超市:每生每日55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統一可折抵63元、全家可折抵63元、台灣楓康可折抵65元、OK可折抵66元)。
2.萊爾富因政策緊急系統無法轉換,每生每日50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55元)。
二、餐券領用規則:
1.全時段開放取餐(五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超商及楓康超市)。
2.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如:5月23日取餐可兌換至5月29日)。
3.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罐頭,納入取餐內容。
4.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可委由親友持餐券代為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