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7-23 12:32:21 點閱:911
一、 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人員獎勵計畫」(以下簡稱獎勵計畫)辦理。
二、 依據獎勵計畫第2 點第3款規定略以「原班任課教師對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之個案學生進行一級補救教學,且有補救教學之事實,其輔導之個案學生通過成長測驗或通過次一年度之篩選測 驗,頒發原班任課教師奬狀1紙。」
三、 本次主要獎勵對象為原班任課教師輔導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之個案學生通過「113年5月篩選測驗」,請各校確實檢核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補救教學之事實,再進行敘獎提報。
如老師有符合上述條件,請於7/26前與教學組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