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05 14:00:52 點閱:66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2月2日總處給字第1130003011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貸款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辦理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
三、旨揭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內各分行辦理,並可透過下列方式瞭解相關資訊:
(一)查詢網址:https://cln.bot.com.tw/fln/fln01002/020?product=HLN_01。
(二)客服中心24小時洽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