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即日起接受申請,請同仁檢附證明文件於112年9月7日(星期四)前送人事室彙辦。
一、112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本補助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減免補助方案,應擇一申請。
二、初次申請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請檢附繳費單及繳費收據,如係繳交影本或網路列印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如附檔,請勿舊式表格或變更表格樣式)請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回申請表填寫。
四、本校為配合向彰化縣政府請領補助費時效,請於112年9月7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彙辦。若因註冊情形較晚未能及時於9月7日前申請者,本校將於9月15日後再另行個案彙送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