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3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3條附表修正對照各1份。
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0月25日府人力字第1120423309號銓敘部112年10月20日部銓二字第112562631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