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教師校內轉科改聘作業申請
一、依據本校「教師校內轉科改聘作業要點」(112年6月26日期末校務會議通過在案)、及本校112年12月25日主管會議決議辦理公告申請。
二、申請轉科教師請填具申請表,於113年3月1日前送交人事室,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人事室彙整申請表,審查具轉入該科別(目)合格教師資格者,送請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議,申請教師可提出申請於教評會審議會議中列席並陳述說明轉科理由。
四、申請轉科人數達2人以上,得辦理積分審查,依審查積分總成績高低排序,送請教評會審議。
五、經教評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於113學年度正 式改聘任教科別,由人事室辦理改聘登記。
六、餘者,請詳閱本校「教師校內轉科改聘作業要點」及相關申請表(或積分表)內容。